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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简介
根据国务院批准的《北京市区县乡人员编制精简方案》(厅字【2001】10号)和《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》(京政发【2001】23号)文件规定,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于二〇〇一年九月十日成立,隶属于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,实行垂直管理,负责辖区内药品、医疗器械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主要职责
根据京编办行[2001]47号文件规定,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药品(包括中药材、中药饮片、中成药、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、抗生素、诊断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麻醉药品、毒性药品、精神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卫生材料、药用包装材料等)研究、生产流通、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。主要职责是:
(一)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及规章的宣传、贯彻、实施等工作。
(二)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。
(三)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及处方药、非处方药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。
(四) 负责分管范围内精神药品、放射性药品、毒性药品、麻醉药品及特种药械的监督管理。
(五)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及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的监测、上报工作;负责药品及医疗器械产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。
(六) 承办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它事项。
根据京编办行[2005]129号文件规定,分局增设保健品化妆品监督管理科,其主要职责是:
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,组织实施保健食品、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,承担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保健食品、化妆品新品申报的现场检查工作。
办公地址: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乙29号
邮政编码:102488
网址:fangshan.bjda.gov.cn
邮箱:yaojian@bjfsh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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