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文件
京药监房分稽〔2008〕13号
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房山分局关于
协助召回修正消糜栓喷剂等产品的通知
辖区内各药品经营、使用单位:
近日,我局接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《协助召回修正消糜栓喷剂等产品的通知》(京药监稽〔2008〕99号),根据文件内容,要求召回市场上流通的修正药业集团生产的“修正消糜栓喷剂”、“修正消痛贴”、“风湿安泰贴”。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,立即对所销售、使用的药品进行清查,发现通知中涉及的产品立即停止销售、使用,沿原渠道退回购进的厂家。
各单位务必将基本情况及汇总产品数量于8月31日前上报我局稽查办(上报格式见附件2)。我局近期将加强市场巡查,严厉查处隐匿不报或上报有关情况后仍然销售、使用所列产品的行为。
附件:1.《关于立即召回奥运会举办市售部分保健品或消毒产品的通知》(吉卫联发[2008]38号)
京药监房分稽[2008]13号附件1.doc
2.经营、使用单位自查情况上报表
京药监房分稽[2008]13号附件2.doc
二○○八年八月五日
(联系人:刘会菊、屈洪梅;联系电话:89364507)